7月19日,校红十字会“法系人道 情牵你我”暑期博爱青春项目组来到江浦街道社会组织与服务发展中心,为当地居民开展红十字会法普法活动。
在法治中国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想要了解法律,学习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作为关于规范红十字会的法律,需要我们去宣传、去普及。
下午两点四十五分,暑期博爱青春的志愿者们到达活动地点。活动以志愿者们表演的情景剧①开场。故事讲述了两名红十字会志愿者在看电影途中,帮一名磕破膝盖的小男孩处理伤口,并给药店老板娘普及了红十字标志与“全国药店统一零售企业”绿十字的区别,更提及了红新月标志在我国不可使用的规定。紧接着,志愿者以PPT展示和讲演相结合的方式向参与活动的居民们介绍红十字会的起源故事、结构租成以及服务内容。在提问环节中,居民们积极地回答问题,志愿者将所带来的扇子作为奖品分发给他们。活动接近尾声,同学们为居民们表演情景剧②,意在让他们了解在地震等灾害来临之际,红十字会会进行物资分发、灾民安置等救援行动,并强调任何人不得阻碍红十字会救援活动的规定。
此次活动,志愿者们向江浦街道的居民们普及了红十字会和红十字会法的一些相关知识。他们秉承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不断地向外界宣传和普及红十字会法。
作者:校红十字会;单位:校红十字会;审核:赵龙